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7-08-06 21:02:56 点击次数:
红网株洲站8月6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任纳)今后,失业企业职工如果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请补贴。8月5日,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人社局获得上述消息。
据介绍,申请补贴的失业职工必须满足2个条件,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符合要求的失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和职工个人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补贴标准方面,根据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级,按照初、中、高三级可分别获得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补贴。此外,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湖南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补贴标准可上浮10%。
按此计算,职工最高可获得2200元的补贴。
申领材料
在职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 在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zhuzhou.gov.cn下载);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 本人社会保障(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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