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6-08-25 10:19:13 点击次数: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房珊珊)今年我省考计划招录17412名公务员,各地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大部分已进入政审和公示阶段。近日,本报陆续接到部分考生反映,资格审查阶段已出示过学历学位证原件,但政审阶段用人单位仍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这是否与现有政策相悖?今年5月,人社部发文规定,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对此,省人社厅回应指出,我省近年来均未提出考生必须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的要求,今后将继续按人社部文件执行。
进入广东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环节的小苗(化名)满怀欣喜,但看到用人单位的通知短信,感到十分困惑:“请提供以下材料:一、现实表现鉴定;二、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人单位需要小苗提供的政审材料,要求对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做鉴定。
于是,小苗前往了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把本科时期的学历学位证书做了认证,共花费165元。这让她更加困惑了:在资格审查阶段,已经提供了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为何还要出示第三方的认证报告呢?
小苗的困惑,也困扰着多位考生。有考生反映,资格审查环节,已出示原件的学历学位证书,难道无法确认真假吗?他查阅人社部的有规定发现,曾向用人单位出示过学历证书原件,政审阶段将不再需要提供第三方机构的学历证明。
记者调查发现,广州、东莞、惠州、清远等地部分单位的考生,也收到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的通知,可以在网上进行,即通过在线学历学籍认证网站,做完认证后,下载认证页面即可。
事实上,今年人社部颁布的44号文已明确要求,要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近年来均未提出考生必须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的要求,今后将继续按人社部文件执行。对用人单位考察组要求考生提供第三方学历学位认证问题,将在核实后及时通知该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并由该地主管部门通知用人单位认真执行人社部有关规定。
该负责人提醒说,在招录工作中,报考者持假学历、假学位报考的现象并未完全断绝,必须严厉打击此类造假行为。对考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伪造学历、学位证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若有关单位切实有核实学历学位需求,鼓励用人单位在考察环节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人社部规定做好认真严格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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